你是否因为喜爱
饲养过乌龟或其他小动物?
可是,你是否知道这些小动物的是否是保护动物?
乌龟是当下市民家中常见的一种宠物,然而这两位乌龟爱好者却因饲养“乌龟”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近日,富阳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办理的一起案件却告诉我们,这几只乌龟可不是一般的乌龟。
30岁的杨某平时喜欢养些鸟、乌龟等宠物。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了豹纹陆龟这个品种的乌龟,瞬间就来了兴趣,其马上在网上开始寻找,最后通过微信买了2只乌龟,其中一只就是豹纹陆龟。没过几天杨某又在一个帖子上看到曹某想用豹纹陆龟换猫,想到自己家里正好有2只英国短尾猫,杨某主动加了曹某的微信,成功用猫换来了2只豹纹陆龟,两人通过这次的交换也成为了朋友。
对于新来的几位“家人”,杨某是宠爱有加,非常珍惜。
之后杨某要去旅游,考虑到心爱的陆龟没人照料,就想麻烦曹某照看下,由于曹某个人也有很多宠物要养,杨某就没有麻烦曹某,而是在网上发帖想出售一只豹纹陆龟。富阳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采取行动,一举将杨某、曹某抓获。
目前,曹某和杨某因涉嫌饲养、出售、运输濒危野生动物被公安机关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。
警方提醒
豹纹陆龟是我国濒危野生物种,是国家保护动物,不能进行私人饲养、出售、运输、贩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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